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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家相片全國家長團體聯盟 napo

兒照法對象,全家盟支持0到12歲

陳祥麟/臺北報導


 各界對《兒童教育及照顧法》草案意見紛歧,不少團體認為這項「零到十二歲」的法案太過龐雜,建議應先訂定「兩歲到六歲」的《幼稚園法》。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昨天發表聲明,建議應先讓《兒照法》進入立法院逐條討論的階段,各團體再就每項條文進行意見整合。


 全家盟理事長謝國清表示,對於外界批評法案太過龐雜的說詞,家長團體深感質疑,因為法案雖然包括零到十二歲,但針對零到兩歲、兩到六歲及六到十二歲三個年齡層不同之處分章節,訂定得很清楚,也訂有三個年齡層可相互整合的法條。如果以三個法分別訂定,會造成三個年齡層相互關聯的部分,分屬不同法案,反而可能造成未來執法上的困擾。


 全家盟認為,零到十二歲的立法精神,才能完整保障兒童權益。就算把三個年齡層分別立法,也應請教育部依目前《兒照法》比較周延的法條內容為範本,同步修整成三個法案,送立法院審議;否則如果先通過某一年齡層的立法,另外兩個年齡層兒童的完整保障,恐怕遙遙無期。


全國家長團體聯盟記者會
全國家長團體聯盟記者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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